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傾聽聲音

國立臺東高商「傾聽人民聲音」推動方案
一、依據:教育部「傾聽人民聲音」推動方案辦理。
二、目的:透過建立傾聽人民聲音的機制強化行政效能。
三、原則:
       (一)、以「聲音」的第一線接觸單位為「傾聽人民聲音」的接受單位,第一線接觸的處室應掌握時機,注意事情解決之時效;若遇無法立即解決之事件,應儘量說明宣導,緩和衝擊。
       (二)、接受單位應將案件立即移交文書組分案辦理。
       (三)、承辦單位若發現改變工作流程或修改工作要點可提昇行政效能,應儘速變革。若遇重大事務,應視事務之輕重緩急提交臨時行政會報或行政會報或校務會議研議,尋求解決之方法與策略。
四、機制:
       (一)、

聲音來源

第一線接觸單位

備     註

處室

民眾意見與意見箱

 

人事室

一、各處室對於承辦的案件應自行調查民意,作為機制之觸角。

記者

 秘書

校長室

廠商

出納組、庶務組

總務處

書商

 設備組

教務處

二、設置首長電子民意

信箱,並請校長室秘書負責管理。

校友

 

校友會

家長(日校)

 

家長會

學生(日校)

 各組

學務處

家長(夜校)

 各組

進修部

 

學生(夜校)

 各組

進修部

 

教職員工

 

人事室

 

庶務組

總務處

 

首長電子民意信箱

 秘書

校長室

 

教師團體

 

教師會

 

       (二)、各處室設置「傾聽人民聲音」案件處理登記簿(將案件列案管理)。
五、成立諮詢委員會:校長擔任主任委員,秘書、教務主任、學務主任、總務主任、實習主任、輔導主任、圖書館主任、會計主任、人事主任、進修部主任、空院教學輔導處教學組長等為委員,並由秘書擔任執行秘書,負責本方案之重大事務與決策。(空院之「傾聽人民聲音」推動方案,請空院教學輔導處另案辦理)

「傾聽人民聲音」推動方案(下載)

    

傾聽人民聲音紀錄表(下載)

 
歡迎將寶貴意見傳真至089-322863 祕書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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