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東高級商業職業學校夜間輔導班輔導管理辦法
104年09月14日訂定
105年07月14日行政會議通過
一、實施目的:為確實提供學生優質夜間學習輔導環境,培養學生獨立學習之能力,並加強弱勢學生課業輔
導,特訂定本辦法。
二、實施對象:本校學生。
三、開班人數:晚自習班報名人數達25人以上開辦,升學輔導班視實際情況開班。
四、實施地點:協商設備組及總務處安排1間一般教室。
五、申請方式:欲參加夜間輔導班之學生,請於開學後,填寫「夜間輔導班報名表」向教務處辦理申請登
記,以便安排座次。
六、班 別:共分二班,A班為高三統測數學輔導班,B班為一、二、三年級有意願參與晚自習之本校學
生。
七、實施時間:每學期分三階段實施,分別於三次期考前,依每學期行事曆訂定。
八、輔導管理:
(一)參加學生須依規定在固定之座位上就坐,以利管理。
(二)每一階段無故缺席次數達五次(天)以上者,不得參加下一階段之申請。
(三)無法按時到校者,須填寫具家長證明之「請假單」,於前一天向教務處教學組辦理請假。
(四)天候不佳,未到校者,學校視實際情況,得不登錄該次「缺席」。
(五)學生應遵守校規並接受輔導教師之指導。
(六)獎勵:每個階段參加且請假未超過1次者(含),學生記嘉獎一次,以玆鼓勵。
九、輔導教師及義工學生應注意事項:
(一)輔導時間:按照「輔導教師輪值表」,於當日下午6:00至9:00到校輔導學生。
(二)輔導教師:依校內現職教師意願為先,另協商本校退休教師回校協助輔導課程,並發給
義工證明。
(三)輔導項目:
1.按教師專長排班輔導學生上課。
2.維持秩序,並處理偶發事件。
3. 請在「點名單」上註明學生出缺情況,並電話通知缺席學生家長。
4.請在「教室日誌」上簽註輔導情形或建議事項。
(四)義工學生:協助輔導教師處理學生自學輔導相關事宜,至期末予與記功獎勵。
十、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後,陳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