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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項計畫及辦法 / 夜間輔導班輔導管理辦法

國立臺東高級商業職業學校夜間輔導班輔導管理辦法

 

104年09月14日訂定

105年07月14日行政會議通過

一、實施目的:為確實提供學生優質夜間學習輔導環境,培養學生獨立學習之能力,並加強弱勢學生課業輔

       導,特訂定本辦法。

二、實施對象:本校學生。

三、開班人數:晚自習班報名人數達25人以上開辦,升學輔導班視實際情況開班。

四、實施地點:協商設備組及總務處安排1間一般教室。

五、申請方式:欲參加夜間輔導班之學生,請於開學後,填寫「夜間輔導班報名表」向教務處辦理申請登

       記,以便安排座次。

六、班     別:共分二班,A班為高三統測數學輔導班,B班為一、二、三年級有意願參與晚自習之本校學

       生。

七、實施時間:每學期分三階段實施,分別於三次期考前,依每學期行事曆訂定。

八、輔導管理:

   (一)參加學生須依規定在固定之座位上就坐,以利管理。

   (二)每一階段無故缺席次數達五次(天)以上者,不得參加下一階段之申請。

   (三)無法按時到校者,須填寫具家長證明之「請假單」,於前一天向教務處教學組辦理請假。

   (四)天候不佳,未到校者,學校視實際情況,得不登錄該次「缺席」。

   (五)學生應遵守校規並接受輔導教師之指導。

   (六)獎勵:每個階段參加且請假未超過1次者(含),學生記嘉獎一次,以玆鼓勵。

  九、輔導教師及義工學生應注意事項:

(一)輔導時間:按照「輔導教師輪值表」,於當日下午6:00至9:00到校輔導學生。

(二)輔導教師:依校內現職教師意願為先,另協商本校退休教師回校協助輔導課程,並發給

   義工證明。

(三)輔導項目:

   1.按教師專長排班輔導學生上課。

   2.維持秩序,並處理偶發事件。

   3. 請在「點名單」上註明學生出缺情況,並電話通知缺席學生家長。

   4.請在「教室日誌」上簽註輔導情形或建議事項。

(四)義工學生:協助輔導教師處理學生自學輔導相關事宜,至期末予與記功獎勵。

   十、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後,陳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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