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東高級商業職業學校運動大會競賽規程
一、 依 據:教育部88年12月23日台(88)體字第88147620號函辦理。
二、 宗 旨:
(一) 提倡師生正當休閒活動,增進師生身心健康。
(二) 推廣消費合作教育「取之社員、用之社員」的回饋理念。
(三) 增進師生團結合作,發揮「吾愛吾校」的團隊精神。
三、 主辦單位:學務處
四、 協辦單位:各處室組
五、 承辦單位:體育組、員生消費合作社。
六、 參加單位:
(一) 學 生:以班級為單位組隊參加。
(二) 教職員工:由相關處室另行編組參加。
七、 比賽時間:自109年10月17日(星期六)至12月11日(星期五)。
八、 比賽地點:本校運動場及球場。
九、 比賽項目:
(一) 學 生:田徑比賽、大隊接力、趣味競賽、球類比賽。
(二) 教職員工:趣味競賽。
十、 比賽細則:
(一) 田徑比賽:
分為一﹑二﹑三年級男女生共六組。
每班每項比賽,註冊二人為限,接力比賽一班限一隊。
每位學生最多參加二項,接力比賽不在限制內。
100、200、400公尺採預賽分組計時擇優取前10名,分二組計時決賽取前三名頒發獎狀及獎品。
前六名分數為7﹑5﹑4﹑3﹑2﹑1,400公尺接力加倍計算。
比賽採用中華民國田徑協會訂定之最新規則。
(二) 大隊接力:
以班級為單位限報一隊,分一﹑二﹑三年級三組。
一年級採女生10人,男生6人;
二年級採女生8人,男生4人;
三年級採女生8人,男生4人;
每棒跑100公尺,女生排前面,男生排後面。女生不夠,由女生重複棒次替補跑;男生不夠,可由女生替補跑。
因顧及安全,大隊接力一律禁止穿釘鞋或打赤腳參加比賽,違者取消該班比賽資格。
比賽採分二組計時決賽取前三名,頒發錦旗及獎品代金。
(三) 球類比賽:
1. 一年級上學期為三對三籃球,一年級下學期為排球,二年級上學期為羽球,二年級下學期為桌球,三年級為桌球。
2. 籃球、排球、羽球、桌球項目以班級為單位。
比賽時選手一律穿著運動服,違者不得下場比賽。
每項比賽取前三名,頒發錦旗及獎品代金。
(四) 趣味競賽:
教職員工以處室區分,由人事室適當分成三組。
學生分一﹑二﹑三年級三組。
以班級為單位,限報一隊。
取前三名頒發獎狀。
5. 比賽方式另訂。
十一、 報名地點:體育組。
十二、 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1月11日下午17:00止。
十三、 獎 勵:依各班徑賽分數之總和,各年級取前三名頒發錦旗及獎品代金,如同分時,以班級奪得金牌數多寡判定,依次銀牌、銅牌。
十四、 經費來源:
(一) 由學校相關預算經費勻支。
(二) 員生消費合作社合作教育經費補助。
十五、 本辦法陳校長核准後實施,修定亦同。
國立臺東高商109學年度校慶趣味競賽辦法
一、宗 旨:為慶祝校慶,增進班級團結向心力,促進身心健康,紓解壓力,並達到運動效果。
二、主辦單位:學務處。
三、承辦單位:體育組。
四、比賽日期:109年12月11日(星期五)
五、比賽地點:本校操場、中興堂。
六、比賽資格:本校一、二、三年級以班級為單位參賽。
七、比賽項目:
[一] 同心協力之跳跳樂—學生
1.參賽人數:每班男女不拘,共10人。
2.器 材:大跳繩5條,標誌盤10個、號碼衣10件。
3.場 地:中興堂
4.比賽方式:
(1)每隊各發1條大跳繩,比賽計時2分鐘,2名負責搖繩面對面站立,手持跳繩握把處,聽到發令老師吹哨後,同時向一個方向搖動,其他8名隊員須站在跳繩中同時跳躍,累計跳繩成功數。
(2)跳繩過程中因有人未能跳過,使搖繩中斷,可繼續比賽,但該次跳躍不計數。
(3)比賽結果,以2分鐘內跳繩成功數的多寡為獲勝依據,如跳繩計數相同時,則依2分鐘內一次連續跳繩成功數最多的名次在前,若再相同時,則依連續跳繩成功數第二高者名次在前,以此類推。
5.比賽規則:
(1)每組跳繩成功數由裁判老師負責計次,比賽開始及結束皆會有發令老師吹哨。
(2)比賽進行中只有比賽的10名選手進入場內,加油的同學可至二樓觀眾席幫同學加油,如發生非選手進入場內則取消該班比賽資格。
(3)每一年級各分兩組進行比賽,一至五班為一組,六到十班為另一組,採分組計次決賽。
6.獎勵辦法:各年級取前三名,頒發獎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