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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際球賽 / 桌球

國立臺東高商104學年度二年級班際桌球賽競賽規程草案

105.02.23修訂

104-2體育科教研會決議

一、    目的:為提倡校園運動風氣,提高學生桌球技術水準,增進身心健康,培

養互助合作及班級團隊精神。

二、    主辦單位:學務處

三、    協辦單位:總務處、人事室、主計室、員生社

四、    承辦單位:體育組(侯秋有老師)

五、    比賽日期:105年4月9日(星期六)一天

六、    比賽地點:本校活動中心二樓桌球教室

七、    參加資格:本校二年級學生,以班級為單位。

八、    比賽制度:

(一)   採雙敗淘汰制

(二)   分男生組及女生組。

(三)   採6人5分制(單、單、雙、單、單),單雙不可兼。

九、    比賽規則:

(一)計分:每場5點3勝,每點三局二勝,每局11分為勝局。

(二)發球:每發2球換邊發球,直至先得11分。(如10:10則加賽,每

人各發一球直至連勝二球為止。(延長賽以先得20分為勝該局)

(三)發球拋球須離手才算有效發球。(正式比賽須拋16公分以上)

(四)觸網:發球觸網時判重發球(以裁判判決為準),但在雙打時如發錯方觸

網時則判失分。

(五)比賽進行中,球在同一方彈跳2次才擊球者判失一分。

(六)空中擊球:桌內擊球判失分,桌外擊球判得分。

   (七)雙打:第三局有一方先得5分即交換場地,發球方繼續發球,但接球方

             則換人接。

   (八)有效擊球:手腕以下擊到球,球進為有效球,需繼續比賽。

   (九)每場次每一點可有2次暫停機會,每次暫停以30秒為限。

   (十)球員有下列動作則對方得分:

l       對方發球失誤。

l       直拍橫打或用未貼膠皮面擊球。

l       比賽進行中非持拍手碰觸到桌面或使桌子位移。

l       球於已方桌內彈誂兩次才回擊球或連擊兩次。

l       雙打中同一選手連續接對方來球2次。

(十一)其餘規則按照最新國際桌球規則實施之。

十、    比賽細則:

(一)   比賽前十五分到場,超過出場時間三分鐘未到即棄權,競賽組可依賽程狀況將賽程提前或延後。

(二)參賽選手一律穿著運動服及運動鞋,違者不得下場比賽。

(三)加油學生一律不得影響比賽進行,加油班級一律站立於深色木板區,違

    者該班以棄權論。

(四)環境維護:請各班維護場地清潔,垃圾請協助做分類,比賽場地內禁止攜帶

              飲料,選手可帶水。

(五)報到時間:上午8:00至8:20分(請各班派代表至競賽組辦理報到並領取出賽單)

出賽單為每場下場前填寫,請各班依競賽組廣播領取出賽單,出賽單送出

  後不得更改,請各班確定選手有到場才填入出賽單。

十、抽籤時間:105年02月25日(四)第三節下課假教務處旁中走廊舉行(請各班體

    育股長代表抽籤,不到者由體育組代為抽籤,其抽籤結果不得有議。)

十一、獎懲辦法:

(一) 各組取前三名頒發錦旗。

(二) 凡參與比賽之選手由各任課老師予以體育成績加分鼓勵。

(三)凡不遵從裁判判決、有違比賽規則或違反運動道德者,依校規處分,並取消

    其比賽資格。

(四) 凡有抗議事件請由班長或體育股長向裁判請示,並由負責老師仲裁,不得異

    議。

十二、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體育組於比賽中修正公佈之。

 

賽程表

104下桌球賽賽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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