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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工作

全體教師均負有輔導學生之責任,透過學校跨處室行政運作機制,結合家長及社會資源,實施三級輔導工作,透過全體教師共同參與,才能畢盡其功。另藉由個別諮商、團體輔導、生涯輔導、家庭教育、性別平等教育、生命教育及關懷弱勢等輔導計劃之推展,以達成輔導目標。
 

一、部定法規與計畫

 

  1. 學生輔導法
  2. 學生輔導法施行細則
  3. 教育部國教署105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作業計畫
  4. 教育部國教署104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作業計畫

 

二、校訂工作計畫

 

  1. 國立臺東高商112學年度輔導工作實施計畫

 

 

三、校訂行政規章

 

 

最後更新日期:2023/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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