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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項辦法 / 專題教室使用辦法(1050607)

國立臺東高級商業職業學校專題教室使用辦法

 

1050607日行政會議訂定

第一條:為使本專題教室之使用有所準則並維護其效能,特訂定本規則。

第二條:凡本校教師同仁因教學活動需要,均可至實習組登記預約使用。(可登記的時段為:扣除原有排定專題課程的空白時段)。

第三條:上課前請至實習處取用鑰匙與使用紀錄簿。

第四條:視聽器材與設備應由教師或專人操作,非經許可,學生不得私自啟用。

第五條:請愛惜各項設備及公物,禁止破壞或攜出他用,違者以校規處置。

第六條:教學媒體的播放,內容應與課程教材有關,整個教學活動時間任課教師或借用人均需在場。

第七條:請確實遵守智慧財產權之規定,如有觸法之情事,請自行負責。

第八條:嚴禁攜帶任何食物、飲料進入本教室。

第九條:請確實填寫使用紀錄簿,協助本教室之維護與管理。

第十條:使用完畢,請關閉電源、回復教室整潔、鎖妥門窗,並立即歸還鑰匙及使用紀錄簿。

第十一條:本規則經行政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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