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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傷病處置辦法 / 附表三:處理流程

發生突發急症或事故傷害

目擊者通知師長、教官、護理師

現場師長(或護理師)

嚴重程度評估

意識清醒

意識不清

不需立即送醫

需立即送醫

四級 輕度

三級 中度

二級 重度

一級 極重度

1.傷病處置

2.必要時暫留休養觀察

3.衛生教育

4.後續追蹤

1.傷病處置

2.暫留休養觀察

3.衛教及觀察追蹤

1.實施急救照護初步處置、避免傷病繼續惡化

2.撥119請求支援

3.啟動緊急傷病應變處理辦法

4.通知相關師長及家長。

5.啟動校內、外通報程序。

6.指派護送人員及其職務代理

1.撥119請求支援並實施CPR

2.供給氧氣

3.啟動校園緊急傷病處理辦法

4.維持生命徵象,實施CPR等到院前救護措施

5.通知相關師長及家長

6.啟動校內、外通報程序

7.指派護送人員及其職務代理

返回教室上課

導師聯繫家長

無法聯絡到家長

聯絡到家長

1.導師或師長協助送醫

2.返校至健康中心休息或教室上課

1.家長帶回就醫

2.返家休養或返校上課 

紀錄:

1.事件發生時間、地點、原因、種類、嚴重程度。

2.傷病處置項目、處理經過。

3.通知師長轉知家長照護注意事項

紀錄:

1.事件發生時間、地點、原因、種類、嚴重程度。

2.急救處置項目、處理經過。

3.檢傷分類評估,含生命徵象與傷勢狀況描述。

4.聯絡119時間、前往醫院時間、到達醫院時間、聯絡家長時間、家長到達時間。

5.護送人員名單、護送過程觀察。

後續追蹤與輔導:

 1.傷病恢復情形探察關懷。  

 2.協助復健期間醫療或復原注意事項。

 3.辦理學生團體保險。 

 4.填報校園事件報告書,完成通報程序。

 5.健康紀錄建檔管理。

 6.辦理其他未盡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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