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東高級商業職業學校因應流感疫情防治作為
105年03月22日行政會議訂定通過
一、依據:
(一)中華民國105年02月2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50022742號函辦理。
(二)臺東縣傳染病防治作手冊
二、學校類流感通報:
(一)通報定義:需同時符合以下二條件
1.突然發病;高燒(耳溫≧38˚C)及呼吸道症狀
2.肌肉酸痛、頭痛、極度倦怠或其中一項
(二)群聚定義:出現類流感症狀且有人、時、地之關聯性,疑似群聚感染且有擴散之虞。
三、通報方法:
(一)內部通報:班導師若發現疑似「班級類流感群聚」事件,需立即通報學校學務處。
(二)外部通報:
1.健康中心至「臺東縣學校疑似傳染病通報系統」進行通報。
2.「臺東縣學校疑似傳染病通報系統」同時e-mail通知轄區衛生所防疫人員。
四、個案處理:
(一)班導師若發現疑似班級類流感學生時,應立即通報學務處健康中心。
(二)健康中心針對學生追蹤其就醫情形。倘若病生未就醫者,協助儘速就醫並轉介進行咽喉拭子採檢(鑑別病毒型別)。倘若病生已就醫但尚未採檢者,則檢視其是否服用抗病毒藥劑,並協助轉介轄區衛生所進行咽喉拭子採檢作業。
(三)落實病生不上課並加強生衛生教育-咳嗽禮儀/個人衛生習慣,並持續7天追蹤病生症狀改善情形。倘若病生症狀仍無改善則持續監測病生至無症狀為止,病生無症狀則予結案。
五、群聚處理:
(一)校園學生出現類流感症狀且有人、時、地之關聯性時,於24小時內至「臺東縣學校疑似傳染病通報系統」進行通報。
(二)轄區衛生所防疫人員接獲「臺東縣學校疑似傳染病通報系統」通報後進行調查,並將調查結果輸入「臺東縣學校疑似傳染病通報系統」。
(三)健康中心進行校園學生群聚衛教與監測;如咳嗽禮儀/個人衛生習慣、環境清消作業;每日類流感疫情監測與回報「臺東縣學校疑似傳染病通報系統」。
(四)持續監測與追蹤最後一例發病日至少7日後,無新案者即結案。倘若仍有新案者,則依個案處理流程並持續監測至最後一例發病日至少7日。
六、防治措施及作為:
(一)疫情通報:如發現符合類流感群聚定義之事件,儘速至「臺東縣學校疑似傳染病通報系統」進行通報。
(二)防治作為:
1.提供相關工作人員、學生與家長正確防治流感相關知識。
2.提供充足且適當之洗手環境,包括潔淨之廁所與洗手設備、安全之自來水設施、以及肥皂或洗手乳等洗潔劑。
3.注意環境衛生,如保持教室之清潔與通風,並維持室內寬敞空間。
4.提供充足且必要的清潔工具與清潔劑,如有需要,進行全面環境清掃及消毒工作。
(三)相關防治人員應配合辦理事項:
1.教育學生流感傳染途徑、預防方法及相關知識。
2.加強學生正確洗手等個人衛生習慣之養成,及注意呼吸道衛生,儘量避免出入人潮擁擠、空氣不流通的公共場所。如有呼吸道症狀時應配戴口罩;打噴嚏時應用面紙或手帕遮住口鼻,或用衣袖代替;與他人交談時,儘可能保持1公尺以上。
3.多加利用疾管署流感專區(網址為http://www.cdc.gov.tw)之相關衛教宣導資料,透過相關集會場合、家庭訪視、家庭聯絡簿、宣導單張、布告欄及跑馬燈等方式,將流感防治正確知識傳達學生及其家人,強化師生及家長對流感防治之了解與重視。
4.隨時關心與注意學生之健康與請假情況,如學生出現異常之請假狀況時,應聯繫家長瞭解原因;如為疑似群聚感染情形,應進行必要之通報與預防措施。
5.對感染流感之師生,應請其戴口罩,指導其適當休息與適當補充水分,並依醫師指示接受治療,落實「生病不上課、不上班」原則,並儘量與家長溝通,讓學生在家休養直至症狀解除後24小時始返校上課。
6.加強宣導生病之師生如出現呼吸困難、急促、發紺(缺氧、嘴唇發紫或變藍)、血痰或痰液變濃、胸痛、意識改變、低血壓、高燒持續72小時等流感危險徵兆應儘速就醫,以掌握治療的黃金時間。
(四)向學生家長宣導相關衛教觀念
1.注意居家環境衛生及環境良好通風。
2.儘量避免讓學生出入擁擠之公共場所,或與病患接觸。
3.注意營養、均衡飲食、運動及充足睡眠,以增強個人的免疫力,吃東西前、如廁後需加強洗手。
4.師生經醫師診斷感染流感時,除依醫師指示治療外,宣導請假在家休息至症狀解除後24小時才返校上班。
(五)就醫與治療:請個案儘速就醫,依醫囑服藥以改善症狀。
七、疫情調查:配合轄區衛生所防疫人員處理及進行調查。
八、學校類流感群聚通報流程: